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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残联: 根据《定海区精神残康复补助实施办法》(定残联〔2014〕34号)文件精神,请各镇(街道)认真做好2016年度精神残疾人服药康复需求统计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人员确实在服用抗精神病类药物。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有定海区户籍; 2、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及确实服用抗精神病类药物的精神残疾人。 二、申报资料 1、《定海区精神残疾人服药康复补助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1); 2、新增人员还需填报(1)《定海区困难精神残服药康复补助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2)患者(监护人)同意纳入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管理服务的知情同意书(由基层社区卫生机构签定);(3)患者本人的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4)低保和低保标准150%以内家庭提供低保证或救助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