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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据上网发布审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30 浏览次数: 来源: 区残联

????一、为加强对档案数据上网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不在互联网上泄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严禁涉密档案数据上互联网。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凡上网档案数据必须坚持保密审查审批制度。档案数据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三、不允许将内部涉密网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

四、 在网页上发布档案数据要严格按照审查审批程序执行。本单位范围内的业务知识、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等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数据在经本单位上网信息保密审批的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发布;本系统上级文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属于纯业务资料型的档案数据,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发布。

五、对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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